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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市县和部门表扬奖励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采取相应奖励支持措施。我省省级层面1项工作和西安市等6个市(县、区)5个方面工作受到表扬激励。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促进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省政府决定,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市(县、区)和省级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对有关市(县、区)在国家奖励支持基础上,再给予配套奖励支持。


一、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省农业农村厅予以通报表扬。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西安市高陵区,除中央财政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外,省上已于2019年安排287.4万元予以鼓励,并将在明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继续给予适当资金倾斜。同时,2020年全省一类县农村人居环境检查验收时,将西安市高陵区作为免验收县。


二、对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财政厅予以通报表扬。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西安市、富平县,除国务院分别奖励4000万元、3000万元外,作为2019年我省财政绩效考核优秀的市县,省财政已分别下达绩效考评奖补资金1.32亿元、2399万元予以奖励。


三、对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予以通报表扬。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眉县,被商务部以直通车方式纳入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并奖励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眉县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打造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省级财政将在安排2020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时对眉县相关项目给予100万元支持。


四、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省科技厅予以通报表扬。支持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支持铜川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对2019年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靠前的西安国家高新区奖励500万元,宝鸡国家高新区、安康国家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对2020年省级高新区发展评价排名前三的汉中高新区、商洛高新区、延安高新区分别奖励200万元。


五、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成效明显的省发展改革委予以通报表扬。对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杨凌示范区,在省级专项资金安排、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杨凌示范区申报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给予指导,并优先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先推荐杨凌双创示范基地重点项目与国家、省级有关基金对接。


六、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予以通报表扬。对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安康市汉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国家奖励500万元基础上,由省级财政再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


希望受表扬的市(县、区)、部门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胆探索,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先进、学习榜样,只争朝夕、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