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通知:宅基地上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有了明确规定
农村宅基地不仅是农民朋友的重要财产,如今也成为了很多村庄谋求发展的重要资源。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整个形势都在推动宅基地的再利用化。
那通知中有什么利好消息呢?一起来看。
不搞“一刀切”
通知中提到:“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地方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不搞“一刀切”,不得强迫命令。”
确实是这样的,近年来很多乡村发展的成果性、标杆性的成绩,都毁在了“一刀切”上。
以前为了搞环境,猪舍的过度拆除清理,就是很好的值得反思的例子。
只有地方不断的学习,跟上市场的脚步,政策上的创新协助企业去做市场,才会出现新的产业、新的振兴乡村的方式方法。
鼓励乡村特色产业
通知提出,接下来的重点工作:
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统筹补助资金
鼓励创新盘活利用机制。支持各地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
条件成熟时,研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项目。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提供支持。结合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支持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同时,通知中也提到了:对宅基地的管理,越雷池半步,将会粉身碎骨!
守住底线,禁止买卖
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要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对于宅基地的利用,民宿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在省会城市周边,景区的两翼已经形成了一个个的民宿聚集区。此外,亲子教育业态、研学旅行、文创手作等乡村旅游产业正逐步的融合过来。
村庄的重新规划,村书记与村长的兼任制,企业看好乡村的旅游价值,这一系列的反应,都可以看做是,利好农民增收,盘活乡村闲散资源的举措和市场前景。